2018-08-24
调控再升级!深圳楼市调控“731新政”实施细则公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深业集团
7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简称“深圳规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731新政”),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暂停企事业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个人、企事业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5年内限售;居民家庭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
8月14日,深圳规土委又发布《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关于“731新政”的执行细则,对“731新政”做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4种情形不纳入商务公寓限售范围。“731新政”中关于商务公寓限售的规定,因存在“一刀切”或会“误伤”已经取得进展的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项目,《通知》便对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进行了解释,指出有四种情况除外,分别是:7月31日前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批准的;未获批准但已官方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或者正在公示的;已取得市区两级政府用地批复的征地返还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审批的。也就是说,这四类商务公寓可以不限售。
第二,企业限购住房时间界限是2018年7月31日。在企业限购方面,《通知》规定了具体的限购时间。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购买的住房,可继续完成交易,购买的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基准;2018年7月31日(不含7月31日)之后非自然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第三,个人购房限售时间将写进房产证。在新购商务公寓和住房的管理方面,《通知》要求,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购买的商务公寓和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购买的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基准;2018年7月31日(不含7月31日)之后购买且属禁止转让范围的,商务公寓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商品住房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并在不动产权利证书“附记”栏中记载:根据深府办规〔2018〕9号文规定,XXXX年XX月XX日前禁止转让。
另外,《通知》还规定,因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房地产,禁止转让的时间以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分割前最近一次转移登记的时间起算。
对此,多位专家进行解读。
深圳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表示,在“房住不炒”的国策下,已经陆续围绕这个目标出了不少政策,这次可以说是政策延续。限售的政策,将更进一步压抑房产的投资功能,回归居住属性。其他政策如离婚及公司购房,只是延续规范市场的方向,短期内无可避免将压抑成交量,长远对市场发展更为健康。
深圳中原二级市场董事总经理兼中山中原总经理玉家雄表示,新政一方面是响应过往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号召;另外一方面也是减少交易以及需求,希望对于房价不会造成太大的压力,令房价能够平稳发展。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此次深圳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是对深圳以往楼市调控政策执行以来的“补漏洞”措施,限制了企业购房和短炒性的购买新房、公寓,堵住了离婚买房漏洞,这些措施将进一步稳定深圳房地产市场。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认为,此次深圳楼市调控政策实行后,短时间内,深圳楼市的成交量将下滑;由于需求和交易量减少,深圳房价将平稳发展。此次调控政策通过控制住宅、商务公寓的流通性来抑制炒房之风,对普通购房者没有明显影响,影响较大的是希望通过短期内转手赚取差价的投资性购房行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深圳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说明了一个市场倾向,即当前深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会放松,还会继续收紧。
(以上内容整合自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时代周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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